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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水利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路达胜    浏览次数:397    日期:2023-04-11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湖北水利人才工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水利人才队伍,助推湖北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2〕5号)精神,结合湖北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水战略,把服务湖北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水利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人才,为建设人才强省和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水利力量。

        到2025年,全省水利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增长,人才结构进一步调整,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专家基数有较大增幅,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骨干数量较为充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重点创建10个人才创新团队、50个技能人才工作室,选拔50名水利专业拔尖人才、100名高技能人才。到2030年,全省水利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灵活,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宽松,聚集人才引力逐渐形成。到2035年,全省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环境基本形成,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基本达成,人才队伍建设整体实力位居中部省份前列。

        二、聚焦高层次创新型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高层次水利人才引进培养。鼓励事业单位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和服务事项申办申报手续,主动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姻”,建立高层次人才互通信息渠道,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信息互动交流。支持设置专项事业编制和特设岗位,积极搭建培养平台,聚焦流域安全底线、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利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大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落实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省水利拔尖人才选拔,全力支持水利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

        2.打造高水平水利人才创新团队。加强水利人才创新团队选拔培养力度,重点发现和培养具有战略潜质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组织遴选一批全省水利人才创新团队。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行动,统筹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攻关,依托项目带科研,瞄准湖北发展战略中涉水问题,聚焦流域综合治理、数字孪生流域(工程)、“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创新团队申报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

        3.强化青年水利人才后备军培养。优先支持青年水利人才参与省部级重点项目、重点规划,科研基金和科研项目进一步向青年水利人才倾斜,引导青年水利人才潜心钻研。壮大青年水利人才队伍,注重选拔40岁左右水利拔尖人才,提高创新团队中32岁以下青年人才比例,加大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才招聘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作用,落实“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鼓励省水科院、省水利设计院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打造青年人才培养平台,强化重大创新成果产出,做好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引育留用工作。

        三、夯实水利基层人才专业基础

        4.大力加强水利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弘扬水利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持续开展水文勘测、渠道维护、河道修防、水工闸门运行、水保治理、水工监测、泵站运行等7个水利特色工种技能大赛,每年组织至少2个工种的技能大赛,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代训。重点建设一批省级技能人才工作室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师带徒”“传帮带”作用,引领全省水利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支持技能人才参与“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

        5.聚焦乡村振兴人才智力帮扶。实施“博士+”服务团包片计划和拓展水利专家顾问服务工作,针对重点帮扶县,开展一对一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加大“三支一扶”招募力度,逐步扩大水利岗位招募规模,力争重点帮扶县水利“三支一扶”计划年度全覆盖。扩大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训,持续实施基层水利专题培训计划,每年开展水利基层单位局(站)长专题培训班不少于2个班次,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做到全省基层水利单位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6.实施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市、州、县水利部门,依托湖北水职院,开展基层水利人才“定向招生+专班培养+定向就业”的“订单式”培养工作,助力基层培养本土水利人才,破解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难题。发挥省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引领作用,针对基层水利信息化、水库移民等重难点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水利专题培训班。依托湖北水职院、部分高校进一步加大水利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提升力度,全面提高基层水利人才专业能力水平。

        四、深化水利人才机制改革

        7.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全省水利人才分层次分类别的评价机制,重点修订完善职称评聘、专家评选等制度规定,加强对人才政治品质、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创建以创新价值、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8.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政策规定,畅通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支持省水科院、湖北水职院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在职创办企业,支持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吸引科技人才和企业家兼职,支持为到企业和基层服务的科技人才提供服务并取酬,促进人才双向流动。健全完善双岗双聘、多点教学、退休返聘、技术服务等方式方法,促进人才柔性流动。

        9.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高层次人才集中,在国家、省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加大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力度,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适当高定绩效工资总量。实施灵活适当的收入分配办法,支持事业单位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可适当提高科技人才绩效工资的比重。鼓励事业单位推行水利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相关办法。

        10.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赋予省部级以上专家和创新团队在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科研开发等方面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行经费“包干制”。鼓励事业单位增加科研经费配套比例,对湖北治水重点领域和前沿科技领域科研开发,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由省部级以上专家和创新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进一步以科研绩效为导向,加强科研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强化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使用问题。

        11.健全事业单位岗位晋升机制。支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合理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控制目标,加大专业技术岗位调整设置比重。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破格晋升岗位渠道,对获得国家级科学进步奖项、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名次,在重点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才,可破格晋升岗位等级,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提拔重用到领导干部岗位。强化岗位考核管理,落实续聘解聘、岗位调整、薪资升降,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12.推进基层专业技术职务“双定向”评聘机制。实施全省水利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制度,客观公正评价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水利人才工作业绩,解决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瓶颈”,破解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留不住”的难题,激发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扎根干事激情。

       五、打造水利人才平台支撑体系

        13.全方位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建设湖北水利人才高地。重点支持省水科院结合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涉水任务,开展科学研究,瞄准建设“高、精、尖、专、新”全国一流水利水电科研院所的目标,努力打造全省水利水电科研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支持湖北水职院建设“双高”院校,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积极打造新时代水利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支持省水利设计院参与国家、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努力打造全省水利规划勘测设计人才培养基地。

         14.高质量建设全省水利智库平台。按照湖北水利改革发展目标要求,高标准建设全省水利智库平台,形成以外聘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为引领、省部级专家为骨干、院校和行业高端人才为支撑的专家团队;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水利发展研究、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实现人才资源集中和智慧共享,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15.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人才发展平台。支持市、州、县水利部门和厅直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因地制宜打造工程建设管理、专业技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等人才平台,建成人才吸引和聚集平台,提升单位管水治水的能力水平。

        六、强化水利人才工作保障措施

        16.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党组(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做好人才工作宏观谋划和顶层设计。强化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召开1次人才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动人才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7.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细化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等各类政策意见,组织完善专项配套水利高层次人才选拔办法、人才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细则,出台岗位管理办法、职称制度改革“双定向”评聘系列具体举措,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18.强化人才发展经费保障。拓宽经费渠道,积极争取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等经费支持。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建立人才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有关项目中,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开发。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管责任,切实提高人才投入使用效益。

        19.提升人才服务效能。深化拓展党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专家走访慰问、医疗疗养等服务活动;完善组织人事部门跟踪服务专家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走访1次人才创新团队、技能人才工作室,跟踪了解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提升组织对人才关怀力度。广泛宣传人才工作新成果、新业绩,深入挖掘优秀人才典型,加大人才表彰奖励力度,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