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省漳河工程管理局:
按照水利部有关通知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成剩余建设任务
各地要抓紧完成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剩余工程建设,抓紧进行验收,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具体要求是:年底前投资基本完成,规划内水库病险全部消除,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确保明年正常运用、安全运行。
二、及时报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总结
请各地对全市(州)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对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于11月18日前报厅水库处,电子文件发联系邮箱。所有专项规划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要装订成册,于12月24日前报送厅建设处(2份)。
联系人:王云鹏 027-87221704
邮 箱:149263628@qq.com
附件:××市(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二〇一〇年 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市(州)病险水库
除险加固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总结报告应按照编写提纲要求编写。
报告应科学严谨、客观全面地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效益等进行总结,在反映加固成绩的同时,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1、简述全市(州)水库和病险水库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运行管理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
2、简述全市(州)专项规划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包括投资计划下达及省、市、县三级配套资金到位,投资完成情况,以及完工项目(分述全面完工和主体工程完工)、通过验收项目(分述竣工验收和投入运用验收)的项目数量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
从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使用管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验收、水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对本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符合的改进措施与工作建议。
三、主要做法
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取得的成效和效益
从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洪保安能力、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发挥综合效益等方面,阐述实施专项规划取得的成效。
阐述实施专项规划后中,每年新增或恢复的防洪、供水、灌溉、发电、养殖等经济效益。
举出在抵御特大洪水、应对干旱缺水、解决饮水安全等方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