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2020年度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随州市曾都区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2020-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企业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曾都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
建设规模:治理双寺村水土流失面积184.73hm2;治理桂华村水土流失面积200.47hm2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如有)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曾都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2020年度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无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合同估算价: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须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必须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购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⑥提供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截图;⑦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一套,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资料不完整的或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5.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2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配合代理公司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没有“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6.3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zengdu.gov.cn/) “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曾都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白云湖西堤119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722-38202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
联系人:涂小娇
联系电话:0722-3253478
2020年11月25日
来源: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